七部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快11类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原发表日期:2020-07-10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发表日期:2020-07-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7月10日电 (记者 陈溯)记者10日从中国农业农村部获悉,经国务院同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意见》明确,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批牵引性强、有利于生产消费“双升级”的现代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千方百计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规模,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把农业基础打得更牢,把“三农”领域短板补得更实。

《意见》提出,要加快高标准农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现代农业园区、动植物保护、沿海现代渔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供水保障、乡镇污水处理、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农村公路、农村电网等11个农业农村重点领域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从四个方面部署加大农业农村投资力度。

一是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通过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二是保障财政支农投入,要求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强“三农”投入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三农”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倾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扩大以工代赈规模。三是加大金融服务“三农”力度,要求抓紧出台普惠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举措,大力发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贷、首贷业务,切实发挥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完善农业保险试点。四是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要求各地区制定出台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指导意见,细化落实用地、环评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加快实施一批PPP项目,支持发行公司信用债券,加大农业企业在公开市场股票发行支持力度。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导考核,扎实做好规划编制和项目储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政策落实落地。

《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快补上 “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