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畜禽屠宰”专章 新版《河南省畜牧条例》实施(20250103)
原发表日期:2025-01-03
来源:Mysteel农产品
1月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介绍河南省出台《河南省畜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关注的问题。
2024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河南省畜牧条例》,并决定202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发布会上,河南省委农办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晓文对《条例》的修订亮点进行了介绍,《条例》修订幅度较大,基本对每一条均有修订,目的是更好地契合当前和未来畜牧产业发展需要,更好的保护广大畜牧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力争为全省畜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修订内容亮点纷呈,主要是在9个方面进行了强化。
亮点一: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
强化规划引领与政策保障。规划与政策是引领推动产业发展的两大法宝,规划明确的是未来的方向和目标,政策给予的是当下的帮助和支持。为支持畜牧业发展,《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并要求给予政策支持,如第十三条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提高对畜牧业投入的总体水平等。
亮点二:对实施畜禽遗传资源改良计划予以强化
强化资源保护与品种选育。畜禽遗传资源是重要的战略性资源,是种业振兴的基石,河南省作为畜禽种业大省和畜牧业大省,迫切需要加强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从经费保障、设立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健全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实施畜禽遗传资源改良计划等方面予以强化。
亮点三:鼓励依法利用闲置土地、未利用地、废弃地、荒滩等发展畜牧业
强化用地保障与设施养殖。养殖用地是当前制约河南省畜牧业发展的突出因素,设施畜牧业是未来畜牧业发展的必然方向。《条例》要求保障畜禽养殖用地合理需求,鼓励依法利用闲置土地、未利用地、废弃地、荒滩等发展畜牧业,支持发展畜禽设施养殖,鼓励多层立体养殖。
亮点四: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企业与养殖户建立合作关系
强化协同发展与专业服务。《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养殖、加工企业与中小养殖场(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鼓励政府或者龙头企业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支持成立畜禽产业协会等方式为中小养殖场(户)服务,逐步构建协同发展、百花齐放的新格局。
亮点五: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畜牧业的应用
强化科技支撑与绿色发展。当前河南省畜牧业转型升级进入关键阶段,迫切需要创新驱动和绿色引领。《条例》强化畜牧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在畜牧业的应用,发展畜牧业新质生产力。强调要开发农作物秸秆等饲草料资源,鼓励和支持节水节粮节能等新技术研发应用,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亮点六:强化了畜禽养殖场(户)的权益保护
强化责任义务与权益保护。《条例》聚焦养殖场规划、防疫消毒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明确养殖者的义务。同时,提出不得随意以行政手段强行清退,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的畜禽养殖场所且遭受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补偿,强化了畜禽养殖场(户)的权益保护,力争权责一致。
亮点七:建立健全运输台账,运输车辆经指定通道进入
强化交易规范与调运监管。建立健全畜禽及其产品交易体系和调运监管制度,对于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防范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条例》提出,要科学规划畜禽交易市场,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建立完善交易市场体系;要严格落实运输备案制度和落地“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运输台账,运输车辆经指定通道进入,便于追踪管理。
亮点八:增设“畜禽屠宰”专章
强化定点屠宰与试点先行。定点屠宰能够提高屠宰效率,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尤其是对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条例》增设“畜禽屠宰”专章,并坚持稳慎推进的原则,提出在全省逐步实施牛、羊、鸡、鸭等定点屠宰,先在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开展屠宰试点,试点期为两年,填补了河南省牛、羊、鸡、鸭等定点屠宰管理法制建设的空白。
亮点九:最大限度减少养殖场户损失
强化监测预警和保供责任。监测预警是第一时间发现解决问题和最大限度减少养殖场户损失的重要手段,稳产保供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责任。为此,《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畜禽生产和畜禽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提供信息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保障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产品供给,建立稳产保供的政策保障体系,促进市场供需平衡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来源:省政府新闻办、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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